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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9 11:04:18 金坛市、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检测机构: 为迅速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等精神、要求,同时更好地推进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4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分包合同管理,监理行为、建筑节能以及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 二、检查方式 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0版)》(常建〔2013〕240号)有关的综合大检查表式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本次综合大检查检查组分为质量组、安全组、市场组、监理组。 各检查组根据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落实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1、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9日止,参建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 2、10月20日起至11月25日,各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一并进行。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同步开展检查工作, 3、11月25日起至11月底,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各辖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每地区不少于3项)。 四、其他要求 1.各被检查单位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czjzsc.net)下载《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0版)》,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组检查时做到标准统一、仔细认真,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查意见。 3.各辖市区、市区检查组分别于11月30日、12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包括拟奖惩项目、单位、人员名单)书面报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4.各检查组的检查结果,统一录入“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与校对。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