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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建筑与装饰供电设计方面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2014/8/20 20:52:53

由于建筑电气设计是从办公室实用角度出发而达到使用目的,装饰电气设计他即应考虑到整个装饰效果也要考虑到使用实效。因此两家在设计上各家风格及时效不一样,尽管两家的设计都符合规范要求,但在用电量上却不一样。现在请哪一家服从哪一家这个问题上各有所见,各有一说,各不相让。因此要调解此问题难度很大,根据实际装饰后的使用情况,此种情况下只要他们两家用电量差距在15%以内,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根据现在建筑、装饰电气设计图纸认真核对用电量构成范围,尽量将装饰用电控制在建筑用电的范围内,根据装饰用电量核对原建筑设计的进火线容量是否能满足,如果能满足装饰用电要求,那么原建筑设计进火线不要变更。请认真检查用电量,如果有所欠缺大于15%时其进火线容量根据现设计容量应作相应增加。
   二、对照原建筑设计的进火电箱回路与装饰设计的进火电箱是否相符,以采纳回路多的作为现在的施工电箱,如果建筑电箱已加工订货完毕,可考虑从该箱并联一只电箱以满足装饰用电要求,由于二次考虑电箱备用电路可以适当减少一点,控制在10%以内。
   三、对于原建筑设计电管在墙体施工时已作预埋,对于一般办公室及病区,在线容量能承受的情况下,有大部分能利用的尽量利用。对于重点装饰部位:大堂、会议室等有天棚部分,原在墙板预埋管,应根据装饰电气图管线就近的灯具管线能利用还得利用,离开墙板预埋管较远的管线,可采取新敷设管线办法来解决。
四、所有的插座及地坪以原建筑设计为主、因安装工程要求需要增加时,在不超出设计规范的原则下可以做相应顺延增加,对于实际需要增加的显示屏、工作台、服务台等需要增加的插座或地坪应以增加设计回路来作相应解决。
五、为了减少装饰后用电量偏大的超负荷,所有的灯具、光带等要求采用隔灯控制办法。
六、所有应急灯位置及设计以原建筑设计为主不作大范围变动,考虑到装饰效果,可以作相应位置的调整,但调整位置距离不大于1m,而且一定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七、考虑到用电安全在每层电气安装完毕后一定要作三相电流平衡检查,如果发现三相电流不平衡时应作相应的调整。
八、每层电流调整平衡后,就得认真检查配电房中的配电柜三相是否平衡,如有差异认真检查原图,作相应调整。
九、原建筑设计的各种设备供电、医疗器械供电、场外亭园屋面广告等供电维持原建筑设计不变。(应考虑到足够的量)
十、安装完毕后进行24小时满负荷调试,认真检查各个回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竣工图以建筑电器图为准)
 
 
 
二〇〇八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