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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2014/8/20 21:04:08

 
一、     现场质保体系:见“采暖卫生和燃气安装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二、     质量保证资料
1、          应有主要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及设备基础复测记录。
2、          进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以及推荐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地方有关规定。
3、          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种隐蔽验收记录、会签手续齐全,并有示意图。
4、          通风与空调的漏光、漏风量检测和系统调试,电机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准确、会签手续齐全。
三、     施工质量
1、          金属风管的钢板厚度和法兰的用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规定时,应符合规范要求;风管与法兰采用翻边连接时,翻边应平整、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并不得有开裂与孔洞。
2、          法兰螺栓及铆钉的间距,低压和中压系统风管应小于或等于150MM;风管和配件的钢板连接,钢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2MM时,宜采用咬接,大于1.2MM时宜采用焊接。
3、          矩形弯管不得采用内方角形式,当有弧线一侧风管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设置导流片;矩形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630MM和保温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00MM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          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接口处应平整、严密、并不得缩小风管的有效截面;当风管穿越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5、          风管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平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或等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3M;
(2)垂直风管间距不应大于4M,且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少于两个。
6、          风管支、吊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法兰等配件处,吊杆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悬吊的风管与部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
7、          风机的传动装置外露部分应有防护罩,当风机的进口或进风管路直通大气时,应加装保护网或其他安全措施。
8、          风口和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边框与建筑装饰面贴实,平整不变形;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铝合金条形风口的安装,表面应平整、线条清晰、无扭曲变形,转角、拼缝处衔接自然,且无明显缝隙。
9、          绝缘采用保温钉固定时,每平方米底面不少于16个,侧面不少于10个,顶面不少于6个,首行保温钉距风管或保温材料边沿的距离应不少于120MM。
10、     制冷管道在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置钢套管,管道焊缝不得置于套管内;套管应与墙面或楼板底面平齐,高出地面宜为50MM,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用隔热材料填塞严密,并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的支承。
11、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冷冻水系统和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最低不小于0.6MPa;水压试验时,在10分钟内压力下降不大于0.02MPa,且外观检查以不漏为合格,压力试验应有记录,并有监理工程师的签证。
12、     通风、空调管道应进行漏光、漏风量检验,通风空调系统的设备应作单机运转和系统联动试运转,并对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进行测定、调试。
 
 
 
 
 
 
 
 
 
 
 
 
 
 
 
 
 
 
采暖卫生和燃气安装工程质量监控检查要点
一、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承发包合同,监理、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安装分包单位的资质管理要求、网络图。
3、监理单位安装专业人员的落实到位、现场质量管理文件、监理日记等。
4、现场配备齐全相关安装专业的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二、设计图纸检查:
  检查图纸设计说明,了解各种设备管线型号、规格、走向及重点安装部位要求。
三、质量保证资料:
1、应有主要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及设备基础复测记录。
2、进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以及塑料构配件的准用证、便器高低水箱给水配件推荐产品符合设计要求或地方有关规定。
3、给排水系统各种隐蔽验收记录会签手续齐全,并有示意图。
4、埋地排水管道灌水试验,排水、排污管道通水试验,各种卫生器具盛水试验及排水、排污立管通球试验,给水、消防、燃气管道压力试验,电机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准确、会签手续齐全。
四、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聚氯乙烯排水雨水管,禁止使用承插式铸铁排水管。
2、多层住宅、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分区管道以后的给水管道材质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使用镀锌钢管。
3、暗敷塑料给水管道埋入墙体内,应与土建配合做好留槽或开管槽,管道埋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面,管道在槽内应固定;管道应经二次试压合格后方可采用M10水泥砂浆补槽;管道安装完毕,初装饰工程应在墙面上标出冷、热水管道走向标线,以免二次装修时损坏管道。
4、明敷塑料给水管道在水表、水嘴、角阀等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且固定距离均匀一致;在穿越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穿越楼层、屋面必须设置金属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或屋面50~100MM,且单位工程中应一致 ,并应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
5、塑料给水管道的试压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聚丙稀(PP—R)冷水管道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1.0MPa;热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0倍,但不得小于1.5MPa;交联聚乙稀(PEX)和硬聚乙稀(PVC—U)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直埋在地坪面层以及墙体内的管道,应在隐蔽前做好试压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生活污水管道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设计要求;立管上每隔六层或在底层及楼层转弯时离地面1M处应设检查口,检查口高度由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应为1M,检查口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有检修门,公共建筑物内,连续四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
7、高层建筑明敷塑料管道管径大于110MM时,在楼板墙体贯穿部位应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在楼板贯穿处设置的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500MM;在墙体贯穿处设置的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300MM,且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
8、塑料排水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塑料排水立管固定支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于1.2M;管径大于或等于75MM的,不得大于2M,且间距应均匀一致;同室给水、排水管道固定支架高度一致;横管管径75MM及以上,长度大于700MM的;管径50MM及以下,长度大于500MM的,应有吊、支架固定。
9、多层建筑排水管在底层与排水横管的连接转弯处,应在立管底部设置可靠支座,并不应敷设在松软的回填土上,高层建筑排水立管在地下室与排水管连接处必须设有型钢支架加强固定牢固。
10、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并经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
11、给水、消防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时,应采取防沉降或伸缩的措施;消防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地面50MM。
12、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必须清除内部污垢和杂质,安装完毕的敞口处,应有临时封闭措施。
13、卫生器具的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位置应正确,安装高度如无设计要求时,面盆、盥洗槽等地面至器具上边缘为800MM;地漏安装在地面最低处,其蓖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14、燃气水平管道安装不得有“袋水”现象。天然气管道接口其丝扣连接处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不得使用厚白漆;管道装紧后不得倒回,接口的螺纹外露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
15、燃气管道在穿越楼板、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套管管径比燃气管管径大两档,套管的上端高出楼板80~100MM,下端与平顶平齐。
16、室内民用燃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两倍,但不小于3KPa,并在10分钟内压力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