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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分户验收规程
2014/8/20 20:00:5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 告
 
第  86   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编号为DGJ32/TJ103-2010,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

江苏省建设厅                               审定   发布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室内地面…………………………………………………………………………………………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3  室内楼梯………………………………………………………………………………………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  室内墙面………………………………………………………………………………………
5.2室内顶棚抹灰……………………………………………………………………………………
6  空间尺寸…………………………………………………………………………………………
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7.1  门窗工程………………………………………………………………………………………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3 隔断工程…………………………………………………………………………………………
7.4  玻璃安装工程……………………………………………………………………………………
8  防水工程…………………………………………………………………………………………
8.1  外墙防水………………………………………………………………………………………
8.2  外门、窗防水…………………………………………………………………………………
8.3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
8.4  屋面防水………………………………………………………………………………………
9  安装工程…………………………………………………………………………………………
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3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9.4  电气工程………………………………………………………………………………………
10  公共部位及其他………………………………………………………………………………
10.1  楼(电)梯间………………………………………………………………………………
10.2  外墙…………………………………………………………………………………………
10.3  地下室………………………………………………………………………………………
10.4  其他…………………………………………………………………………………………
11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  总则

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切身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条文说明
1.0.1  本条是编制本规程的宗旨和依据。分户验收做为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促进和谐人居环境的一项有力措施,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大势所趋。我省的南京、徐州、盐城及省外部分城市均已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出台了一些文件、手册、指南等,为做好分户验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各地在验收方式、执行标准等方面各不相同,在分户验收时,国家没有分户验收的标准,不能统一尺度。因此,很有必要编制一个验收规程,从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数量等方面强化和规范我省分户验收工作,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及商住楼住宅部分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条文说明
1.0.2  明确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同时也明确了含厨卫间的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也应实施分户验收。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文件高于本规程的要求时,应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条文说明
1.0.3  明确本规程质量控制及执行标准的范围,强调了本规程中规定的验收标准为住宅工程验收最低控制标准。
2  术语
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unit quality acceptance of housing engineering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室内净高推算值  computative data of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根据设计文件,由层高减去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面层厚度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  deflection
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  polar deflection
    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 inspection unit of housing unit quality acceptance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包括:室内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
2.0.6  空间尺寸  space size
空间尺寸指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
2.0.7  多媒体箱(集中配线箱)  multimedia box
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内的智能接线分配箱。

条文说明
2.0.1~2.0.7  给出的7个术语,是本规程各章节中所引用的国家、本省现行标准、规范中未曾出现过的术语,主要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涵义。在编写时,参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等有关资料。其中2.0.1条明确了分户验收实施的时间段及检查内容、重点。分户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段时间内由分户验收小组完成的一项验收工作。在此之前有关检查工作和结果不能作为分户验收的依据,只能做为参考。
3  基本规定
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  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条文说明
3.0.1  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第5.0.4条的规定对工程进行分户验收的条件进行了规定。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验收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验收质量控制,不作为分户验收内容,但做为分户验收的前提条件。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应在施工过程中处理并验收完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在本规程质量控制范围。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  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标识好回路。
5  确定检查单元,检查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室内检查单元: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条文说明
3.0.2  本条明确了分户验收前参验单位应做的一系列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是分户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保障。
4  1)室内地面应弹出水、电管线走向线,标识管线的位置以区域范围为主,是为防止以后住户装修破坏管线的有效措施。2)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指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处和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按本规程附录A-2表中“室内空尺寸测量示意图”标明相关点的编号;室内尺寸检查时要求测距仪靠墙、贴地,激光测距仪光束应穿过测量方向的两个净高测量点。对于无分隔墙的房间应弹出墙体两侧边缘线作为测量基准线。 
5  对公共部位按条文要求进行检查单元的划分,是为了明细检查内容,同时便于竣工验收时验收小组对分户验收情况结合室内检查单元进行复核。
    6  工程铭牌的明示要求主要是增强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工程质量的优劣,交由业内人士、社会和历史去检验和评价。铭牌具体制作要求按相关规定。
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条文说明
3.0.3  本条对参加分户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0.4  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条文说明
3.0.4  本条提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所用检测仪器、工具应符合计量要求。分户验收现场使用仪器参考下表:
分户验收使用仪器一览表

仪器(工具)名称

用途

配备数量

小锤

检查地坪、墙面、天棚粉刷层空鼓情况

验收小组每人一把

钢尺

测量构件及短距离范围的尺寸

验收小组每人一个

(便携式)激光测距仪

较超测量室内空间净尺寸

每个验收小组不少于一台

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

测量插座相位、接地

每个验收小组不少于一个


3.0.5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程,制定专项方案,建设单位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条文说明
3.0.5  精装修住宅由于装修规格、标准各不相同,部分分户验收内容在精装修工程完毕后实施(如:淋(蓄)水试验、空鼓敲击检查),可能会因为检查工作造成对已装修完成面的破坏。鉴于此情况,该条对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提出了要求,应根据工程特点具体对待,在分户验收前形成专项方案,部分分户验收内容可考虑在精装修施工前进行。
3.0.6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偏差值不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  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条文说明
3.0.6  本条明确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规定。分户验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1、 检查项目;2、分户验收资料。每一个项目均应进行检查,其质量要求、检查方法、检查数量等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它对分户质量起决定性影响,从严要求是必须的。分户验收资料完整,是指按本规程3.0.7条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内容真实齐全,结论明确,手续完善,如实反映验收情况。
3.0.7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5年。
条文说明
3.0.7  本条规定分户验收时应形成验收资料,资料不得后补,内容应真实齐全,同时对资料的整理、存档提出了要求。
3.0.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不符合本规程情况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监督该工程的验收,建设单位向住户交房时应书面告知住户。
条文说明
3.0.8  本条明确了分户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
    当分户验收时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等缺陷时,必须进行返修或返工,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而有些项目如层高低于本规程的规定,又无法整改,为避免社会财富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单位工程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建设单位书面告知住户,使住户具有知情权,是维护住户权益的一种方式。

4  室内地面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1.1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轻击,按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每隔80cm-100c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4.1.1  本条明确了检查楼地面空鼓时,用小锤轻击检查的布点要求,沿房间两个方向每隔80cm—100cm均匀布点,基本可覆盖房间的整个地坪。如普通常见的卧室尺寸为3.6m×4.5m,可在进深方向布置4点,开间方向布置3点(例图)共12点进行敲击检查。布点太密,不利于现场操作,布点太疏容易留下质量隐患。确定布点间距同时可保证竣工验收时,对分户验收检查内容的复查。

4.1.2  外观质量
1  验收内容:面层外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3  检验方法: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
注: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当目测发现后,应对其面积进行测量,当缺陷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当面积超过400cm2时应进行处理。目测发现裂缝应进行表面处理,当目测裂缝宽度较大时应检查裂缝是否因结构层裂缝所引起,由结构层裂缝引起的面层裂缝,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8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4  检查数量:逐间检查。
条文说明
4.1.2  水泥楼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检查明确了以1.5m高度俯视地坪,以目测发现有明显缺陷时,应进行处理。水泥楼地面裂缝是当前质量投诉的一大热点问题,特别是有的楼地面裂缝由结构裂缝所引起,因此本条规定了当在分户验收时发现存在裂缝宽度较大时,应检查裂缝是否由结构层开裂所引起,当为面层裂缝时可进行局部表面处理,处理后要保证不再出现新的裂缝。裂缝宽度较大是一个定性的概念,一般控制在0.2mm。当现浇混凝土出现裂缝时,应分析原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方案进行处理。
4.1.3  表面平整度及水平度
1  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表面平整度及水平度
2  质量要求:平整度不应大于5mm,水平度5mm/2m。
3  检验方法:
1)平整度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进行检查;
2)水平度用激光水平仪或水平尺、托尺、塞尺、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逐间检查,每间检查不少于2处。
条文说明
4.1.3  平整度和水平度是室内楼地面的一个重要指标,不仅影响装修并影响观感质量,故本条提出了要求。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2.1  外观质量
1  验收内容: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  检验方法:检查板块面层外观质量缺陷,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2  板块楼地面面层粘贴
1  验收内容:板块面层粘贴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
1)用小锤轻击检查;
2)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注: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条文说明
4.2.2  规定对板块楼地面空鼓检查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阴阳角必须全数检查,检查数量约为板块数量的一半,对局部空鼓的板材规定局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单块板块面积的20%,以便于实际操作。
4.3  室内楼梯
4.3.1  室内楼梯栏杆
室内楼梯栏杆应按7.2.2条要求进行验收,当设计文件规定楼梯栏杆由住户自理时,开发商应书面告之住户。
条文说明
4.3.1  室内楼梯如设计文件有栏杆时,工程竣工时应完成栏杆的安装,并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如设计文件规定楼梯栏杆由住户自理时,开发商应在相关文件或购房合同中明确,使住户有知情权。
4.3.2  室内楼梯尺寸
1  验收内容:楼梯踏步尺寸。
2  质量要求:室内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偏差与推算值不大于5mm。
3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  室内墙面
5.1.1  室内墙面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对初装修房屋室内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对精装修房屋表面光滑、洁净。
3  检验方法:距墙80--100cm处观察检查,不应有爆灰、波浪、裂缝等外观质量缺陷。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5.1.1  本条明确了对外观质量的检查以距墙80--100cm进行观察检查。对不批腻子的墙面粉刷出现风裂或龟裂时,可不进行处理,通过住户装修解决。
5.1.2  室内墙面细部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阴阳角。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阴阳角应顺直、方正。
3  检验方法:离阴阳角两面各50cm观察房间大角,不应有目测能察觉的弯曲、起伏、大角不方正等缺陷。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3  室内墙面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抹灰面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每一墙面自阴阳角每隔80-100cm,沿高度每隔80-100cm均匀布置,逐点敲击,有门洞窗口的,布点于门窗洞口侧边。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5.1.3  为了便于实际操作,规定对室内墙面空鼓情况的检查沿墙长和墙高两个方向进行均匀布点,进行敲击检查,因内墙门窗洞口较多,遇到门窗洞口的,将布点布置于门窗洞口侧边。
5.2室内顶棚抹灰
5.2.1  室内顶棚粘结质量
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查顶棚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顶棚抹灰与基层的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先观察检查,当发现有顶棚抹灰有起鼓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4  质量要求: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5.2.1  顶棚基体抹灰,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抹灰层脱落的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故规定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可直接用腻子找平,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查顶棚抹灰层是否空鼓。从日常检查工作看,对顶棚抹灰工程进行敲击不易操作,而顶棚抹灰空鼓常伴有抹灰层起泡现象,故规定先观察检查,当发现有顶棚抹灰层起泡时,进行敲击检查。
5.2.2  顶棚抹灰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顶棚抹灰观感。
2  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  空间尺寸
6.0.1  验收内容: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
条文说明
6.0.1  本条规定了空间尺寸的验收内容主要是进行室内净空尺寸的测量及对测量数据进行计算。
由于目前住宅工程多为初装修标准,住户在精装修过程中,空间尺寸的偏差会在测量中发现。如偏差较大,将直接影响二次装修效果,易引发住户投诉。据不完全统计,此类质量投诉占总量的20%左右。为了加强质量控制,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在分户验收时必须对空间尺寸进行测量。
为防止在单位工程竣工前抽测时发现空间尺寸超标部位较多或有较大偏差,造成大面积返修或返工现象,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对空间尺寸亦应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对过大的偏差及时纠正,也可通过初装修施工来调整,以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
竣工验收前对空间尺寸的检查是交付给住户前的最后一道关,应认真测量。
6.0.2  质量要求: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6.0.2规定。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项目

允许偏差(mm)

允许极差(mm)

检查方法

净开间、进深

±15

25

用激光测距仪
辅以钢卷尺检查

净高度

—18,+25

20

房间方正

0.3%

15

尺量检查


条文说明
6.0.2  空间尺寸的检查以户为单元与分户验收的要求一致。考虑到户内各自然间质量要求的等同性,为防止空间尺寸不合格部位漏检,故要求要逐间检查。
由于室内空间尺寸与轴线位置、层高等是不同的概念,故在检查轴线位置、层高等指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否则将出现地方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矛盾。
允许偏差和允许极差的设定主要是考虑目前住户对空间尺寸偏差的关心程度和测量手段,其数值综合考虑轴线、标高及主体和装饰施工允许偏差的组合影响。
考虑到目前初装修多为墙面抹灰、地坪找平,施工工艺主要是手工操作,如偏差值标准控制过严,多数工程难以做到,操作性不强。经过大量工程实践,并多方调研,确定此条规定。

6.0.3  检查方法:
1  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
2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20cm,高度距楼面1m处。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20c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3)房间方正抽查1/2房间总数的1/2,且不少于2间,每房间抽查一个墙边。
4)每户检查时应按附录A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及时签字。
3  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4  空间尺寸的测量应采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
条文说明
6.0.3  本条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统一空间尺寸检查方法,使标准有较好可操作性,也便于事后进行复验。
过去使用钢卷尺测量不方便、耗时长、人为误差大。采用激光测距仪,既方便、快捷、准确,又可减轻劳动强度。钢卷尺可作为辅助工具,在不便使用激光测距仪时使用。
激光测距仪在使用前注意检查是否标定合格。测量人员应掌握激光测距仪正确的使用方法,规范化操作,以确保空间尺寸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对于少数特殊形状的房间和面积较小的厨卫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检查方法。
室内方正偏差的测量方法较多,本处介绍常用确定垂直线的方法,如图6.0.3:在任一边量取不小于1m的距离AB,分别以A、B为圆心,AB长为半径画圆,其交点C与AB的中点D相连,测量D到平行于DC墙面的距离DE和DC的延长线到平行于AB墙面交点F到平行于DC墙面的距离FG,两距离相差小于0.3%,并小于15mm,即(FG-DE)/DE小于±0.3%,且FG-DE小于15mm。注意FG应为G点到FC的最小距离,而不一定是延墙边的距离,最小距离方能保证FG垂直于FD。

 

图6.0.3  室内方正偏差测量示意图
6.0.4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

 

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7.1  门窗工程

7.1.1  木门窗材质
1  验收内容:木门窗用木材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应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2  木门窗制作质量
1  验收内容:木门窗框、扇、板的制作与连接。
2  质量要求:木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应脱胶。胶合板不应刨透表层单板,不应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3  金属、塑料门窗制作
1  验收内容:门窗的品种、规格、尺寸、材质、连接方式
2  质量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尺寸、材质、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种类门窗规范要求。铝合金窗的型材壁厚不应小于1.4mm,门的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塑料门窗应无划痕、碰伤。框扇料无裂缝。
3  检查方法:观察、游标卡尺、直尺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4  门窗开启性能
1  验收内容:门窗开关使用性能。
2  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关灵活。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100N。塑料门窗扇的四角不应有裂缝,其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不应大于100N。
门窗应关闭严密,无倒翘 。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开关力用弹簧秤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5  门窗框安装
1  验收内容:门窗框的固定及密封。
2  质量要求:门窗框安装必须位置正确且牢固,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填嵌后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
条文说明
7.1.5  门窗框安装所用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做到:塑门窗等安装应采用镀锌钢片连接固定,镀锌钢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8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500 mm。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分户验收中现场难以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当现场检查有疑问时可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7.1.6  门窗配件
1  验收内容: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置。
2  质量要求: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的防锈措施。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7.1.6  配件包括除门窗启闭的销、扳手等,还包括金属门窗、塑钢门窗采用的限位块、缓冲器等。
7.1.7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1  验收内容: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2  质量要求: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7.1.7  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密封还是为了密封,如橡胶密封条不断开易在转角处产生橡胶密封条位移。
7.1.8  门窗的排水
1  验收内容:门窗的排水孔、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
2  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合理到位。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9  进户门质量
1  验收内容:进户门、特种门种类、位置。
2  质量要求:进户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进户门非防盗门,应在进户门洞口室外一侧预留安装防盗门的位置。
3  检查方法:观察;开启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
条文说明
7.1.9  目前,以普通铁门等冒充防盗门的现象较严重。若进户门设计为防盗门,分户验收中要核查进户门是否为防盗门;若进户门未设计为防盗门,在进户门洞口室外侧应留安装防盗门的位置,可方便住户随时安装防盗门。
设计文件为安全门如需变更应作为重大变更,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图机构批准。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2.1  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
1  验收内容:护栏和扶手所使用型材的材质,杆件的连接、防腐,护栏安装牢固度,安装的焊缝。
2  质量要求: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栏杆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杆件制作的连接焊缝应饱满可靠。碳素钢和铸铁等材料必须进行防腐。护栏安装必须牢固。安装的焊缝应饱满可靠。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验方法:观察;游标卡尺量;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
7.2.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1  验收内容: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2  质量要求: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但不宜超过1.20m。
2)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栏杆各杆件须尽量向室内一侧设置。
3)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4)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5)外窗台低于0.9m,应有防护措施。
6)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 隔断工程
7.3.1  隔断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
1  验收内容: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
2  质量要求: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交接处及附近应无裂缝。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2  活动隔断结构配件
1  验收内容:用于活动隔墙组装、推拉和制动的结构配件。
2  质量要求: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结构配件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必须安全、平稳、灵活。
3  检验方法:尺量、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4  玻璃安装工程
7.4.1  玻璃的品种
1  验收内容: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2  质量要求:玻璃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玻璃标记。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7.4.1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门窗:无框玻璃门,且厚度不小于10mm;有框玻璃面积大于0.5m2;;单块玻璃大于1.5m2;沿街单块玻璃大于1.0m2;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7.4.2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
1  验收内容: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的醒目标志或护栏。
2  质量要求: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拦。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4.3  栏杆玻璃安装的安全措施
1  验收内容:栏杆玻璃的镶嵌深度、螺栓固定。
2 质量要求:栏杆玻璃的镶嵌深度:两边固定不小于15mm,四边固定不小于10mm,并用硅酮耐候胶封严。
螺栓固定:应使用不锈钢或铜质螺栓。安装时,玻璃孔内和两侧均应垫尼龙垫或垫片,金属不应直接接触玻璃。每块玻璃不少于四颗,螺栓直径不小于8mm。
  3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4.4  玻璃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门窗玻璃安装、表面观感。
2  质量要求: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
3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   防水工程
8.1  外墙防水
8.1.1  验收内容
住宅外墙面的防渗漏功能。
8.1.2  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陷。
条文说明
8.1.2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确保外墙防水质量,对工程竣工时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修复。
8.1.3  检查方法
1  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
2  采用每三~四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
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参照附录C进行。
条文说明
8.1.3  人工淋水试验能较好地模拟降水天气,同时也是检验建筑外墙防水质量的有效方法。南京等市已开展这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分户验收时建筑脚手往往已经拆除,若发现外墙面存在渗漏等质量缺陷,修补起来往往较困难,主要参建单位应将重点放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上,确保外墙防水质量。
8.1.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  外门、窗防水
8.2.1  验收内容
住宅外门、窗的防水性能。
条文说明
8.2.1  考虑到我省现今住宅工程中大多采用金属和塑料门窗,故本节主要对金属和塑料门窗的防渗要求及检验方法做出规定。
8.2.2  质量要求
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应由经备案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合格 。
2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3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4  住宅工程外门、窗及周边不应有渗漏。
条文说明
8.2.2  主要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相关条款确定住宅外门窗的防渗分户验收标准。
8.2.3  检验方法:
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现场抽样检测。
2  淋水观察检查。
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三~四层(有挑檐的每一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门、窗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
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参照附录C进行。
条文说明
8.2.3  建筑外门、窗的“三性”试验目前我省大多是由施工单位送样检测,取得“三性”性能试验报告,经调查发现,大多数工程所用的门窗不是送样检测批次的门窗,也就是说,“三性”性能检测报告和现场门窗几乎没有关系,为保证试验检测的真实性,本条规定现场抽样检测。
    由于“三性”性能检测是抽样检测,存在一定的验收风险,所以又规定进行淋水试验。
有的专家提出在雨后1小时及时检验外门窗的防渗效果,但考虑验收对时间有一定的要求,雨后检查对雨量无法做出要求,并且下雨是可遇不可求的,操作有一定的难度。
人工淋水试验应确保淋水管内的水压力和持续淋水时间符合要求。
8.2.4  检查数量
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门窗复验要求的数量,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现场检测可代替试验室检测。
2  人工淋水逐户全数检查。

8.3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
8.3.1  面层坡度
1  验收内容: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面层坡度。
2  质量要求: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试验或用坡度尺检查,可利用蓄水试验的房间放水进行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2  防水效果
1  验收内容: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防水效果。
2  质量要求:蓄水试验无渗漏。
3  检验方法:对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房间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深度最浅处大于2c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8.3.2  厨卫间渗漏对住户生活影响较大,严重影响使用功能且在工程竣工住户入住后处理难度较大,在本条中对蓄水试验提出了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为了在验收时复核蓄水试验的真实性,规定竣工验收前一天对所有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提前蓄水24h,在竣工验收时进行随机抽查,以控制厨卫间渗漏的质量通病。

8.4  屋面防水
8.4.1  验收内容
顶层住宅屋面防水功能。
8.4.2  质量要求
1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面及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陷。
2   屋面工程防水层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3   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8.4.2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中相关条款确定屋面防水的分户验收标准。
8.4.3  检查方法
1  对照设计文件要求,观察检查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  平屋面分块蓄水不少于24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户内顶棚,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
3  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
条文说明
8.4.3  住宅工程中屋面防水主要取决于屋面卷材防水、刚性防水及细部构造的防水处理,其中细部节点部位造成的渗漏又占了屋面渗漏情况的大多数,近年来屋面渗漏问题正逐渐成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
    提倡雨后或持续淋水后及时对屋面是否渗漏进行观察检查。对于平屋面,有条件的可以分块蓄水,并确保蓄水深度和时间。
8.4.4  检查数量: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9  安装工程
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9.1.1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道的支、吊架、伸缩装置、水表、阀门安装,弯曲变形。
2  质量要求: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规范;弯曲变形最大偏差不超过5mm;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2  功能试验
1  试验内容:通水试验。
2  质量要求:
1)室内给水管道畅通;
2)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3  检查方法
  1)室内给水管道畅通用通水方法,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排水管无渗漏;再同时打开该系统1/3的用水点,检查给排水管道系统是否畅通。
2)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
检查《水质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在分户验收时每户100%通水检查。按系统检测水质。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2.1  排水管道安装
1  验收内容:管道伸缩节及支吊架,管道坡度。
2  质量要求:
1)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应大于4m,顶层也应设置伸缩节。管道固定或滑动支吊架应设置合理,并应符合设计或验收规范的要求。  
2)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规定。
3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条文说明
9.2.1  对于塑料排水管道应每层设伸缩节,伸缩节还要与固定支架配套设置,两个固定支架之间设一个伸缩节,当管道穿过楼板时没有设套管而是管道直接与楼板采用混凝土封堵固定,这时楼板洞封堵处就充当了一个固定支架,在二楼板之间只能设滑动支架,才不会影响伸缩节的动作。塑料雨水管道也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吊架安装间距按规范GB50242-2002要求检查。
9.2.2  排水管道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检查口或清扫口,排水通气管,三通与弯头,阻火圈和防火套管等。
2  质量要求:
1)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②在连接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应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应小于400mm。
③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④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2)通气管不应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②在通气管出口4m 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 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③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④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3)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4)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和防火套管。
3  检验方法及使用工具:观察和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每户检查
9.2.3  排水管道系统功能试验
1  验收内容:灌水试验,通球试验。
2  质量要求:排水管道必须做灌水试验,管道及接口不应渗漏。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的通球试验应畅通。
3  检验方法:排水管道满水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2.3  对厨房卫生间的排水横竖管道,今后住户都要作封闭处理,所以要进行灌水试验,并要求每户的通球试验必做是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9.3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9.3.1  管道及管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材、阀门、伸缩装置及配件的规格、型号,管道接口,管道坡度,管道支吊架,管道的防腐与保温。
2  质量要求:
1)管材、阀门、配件、伸缩装置及保温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2)供回水水平干管宜采用热镀锌钢管螺纹连接,且应保温。
3)供回水水平干管坡度宜≥0.003,不应小于0.002;连接散热器的支管应设≥0.01的坡度。
4)系统最高点或有空气聚集的部位应设排气阀,系统最低点可能有水积存的部位应设泄水装置。
5)供回水干管的固定与补偿器的位置应符合要求;散热器支管>1.5m设管卡固定。
6)管道接口应严密无渗漏。
7)镀锌钢管镀锌层破坏处应刷油防腐;管道保温层的材质、厚度及平整度符合要求,观感良好。
8)立管过楼板处应设套管,套管上端高出有防水要求地面50mm,无防水要求地面20mm,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用阻燃密封材料密封堵填实。
10)暗装管道地面有醒目标志。
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3.1管道及管配件

1  室内采暖管道一般采用塑料管材和铜管,主要管材的现行国家标准:《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GB/T18992;《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道系统》GB/T19473;《铝塑复合压力管》GB/T18997;《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18033。
2  由于采暖系统具有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且要周期运行,因此材料的长期耐温、耐压性能是确保安全使用的首要条件。所选用的管材、管件、阀门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作为塑料采暖管材应能通过国家产品标准所规定的8760h耐压、耐温(热稳定性)及热循环试验检测,因为塑料管材厂家多、市场乱,作为劣质产品有时短期性能测试合格,其长期耐温、耐压性能往往达不到;而热循环试验,能检验出管材和管件连接后的整体性能。在实际施工中往往有些施工单位还降低管材的外径及壁厚,改变阀门、管件的公称压力等。
直埋管道一旦渗漏,开始时不易发现,维修时就要破坏装饰及地面,造成损害,如处理不好,极易产生纠纷。在塑料管外设套管以防交叉施工时对管材划伤、破坏。                                               
管道坡度与GB50242—2002中8.2主控项目的要求相一致。
采暖干管(尤其是高层住宅)的补偿器及固定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正确施工,避免因此而导致的管道破坏。
保温材料的质量将直接影响保温的效果,因此保温材料的材质、厚度、熔重、接口要符合要求。
管道埋地区域设置标记,以防地面二次装修时破坏管道。
9.3.2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
1  验收内容:各种阀门、热量表、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
2  质量要求:
1)各种阀门及配件的公称压力、规格、型号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3)平衡阀、调节阀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记。
3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现场查看。
条文说明
9.3.2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包括:阀门、除污器、温度计、压力表、旁通管等。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包括供回水锁闭调节阀、户用热量表、热量表前过滤器。热量表前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道直径的直管段,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分户回水干管设计的流量调节阀(如平衡阀),包括散热器温控阀,有些建设单位自行变更取消,而有的施工单位调试时不进行有效的调节。
9.3.3  分、集水器
1  验收内容:分、集水器材料、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
2  质量要求:
1)分、集水器的材质宜为铜质,表面应光洁,不应有裂缝、砂眼、冷隔、夹渣、凹凸不平等缺陷。
2)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3)固定牢靠,阀门连接严密无渗漏。
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3.3  分集水器
分、集水器一般为铜质成品,而有些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自行用钢管焊制。
分、集水器除不应有表面缺陷外,还要保证其接口的严密性。
分、集水器的安装位置、高度除应满足安装要求外,还应满足操作及维护的需要。
9.3.4  散热器及辅助设备
1  验收内容:散热器、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规格、型号、及安装位置、标高,散热器防腐,散热器固定,设备保温的材质、厚度、平整度,水泵试运转。
2  质量要求:
1)散热器及辅助设备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设计及相关产品的要求。
2)位置、标高正确。
3)散热器防腐及面漆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漆。
4)支架、托架安装位置正确,埋设牢固。
5)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面安装距离,如设计未说明,应为30 mm。
6)设备保温层的材质、厚度及平整度符合要求,观感良好。⑦水泵试运转符合要求。
3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查验产品合格证,查验相关资料,观察检查,水泵启动运行。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3.4  散热器及辅助设备
散热器及辅助设备不应自行变更,否则应经设计重新换算。
散热器一般应明装,如安装位置不当、遮挡或不合理的装饰将影响散热效果。
交换站设备启动运行,热水的温度、流量、压力符合要求,水泵试运转轴承的温升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9.4  电气工程
9.4.1  配电箱安装
1  验收内容:终端器件规格、型号、回路功能、内部接线。
2  质量要求:
1)总断路器应断开相线和零线,插座、照明应分回路设置。
2)除空调插座外其它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漏电保护不大于30mA 0.1s。
3)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4)回路标号齐全、准确。
5)导线分色:相线黄、绿、红,零线淡蓝色,PE线黄绿相间色。
6)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不伤芯、不断股,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PE干线直接与PE排连接,零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导线连接紧密。
7)多股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须拧紧搪锡或采用端子;多股线用闭口接线端子与平面排连接;不同截面导线采用接续端子后方可压在同一端子下。
3  检查方法:
1)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核对断路器、漏电保护的技术参数额定电流、极数是否符合要求。
2)漏电测试首先按漏电保护器试验按钮三次,用专用漏电测试仪测量插座回路末端插座的分断电流、时间是否满足30mA 0.1s要求。
3)回路功能标识观察是否准确,通过断路器通、断电试验检查照明、插座回路是否与标识一致。
4)观察导线分色、内部配线、接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4.1条  按照规范、图纸检查配电系统图,是否有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另外设计院通常采用厂家的型号作为标注,重点核对额定电流、极数、分断能力,漏电保护优先选用二极二线型,主要防止零线意外电击事故的发生;漏电测试按照GB50303要求测试剩余电流及分断时间,测试方法参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和运行》GB13955执行,即试验按钮三次、插座回路末端测试分断电流、时间。
9.4.2  开关安装
1  验收内容:开关型号、位置、高度、功能。
2  质量要求:
1)开关为同一系列、通断位置一致,卫生间内开关为防溅型。
2)距门边15~20cm,距地1.3m。
3)安装紧贴墙面,面板四周无缝隙。
4)开、关灯具照明灵活。
3  检验方法:
观察开关是否为同系列,卫生间内开关是否为防溅型,安装紧贴墙面,面板四周无缝隙;尺量检查开关位置、高度是符合要求;观察;开启通电照明试验。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4.2 常见的问题入户开关距门过远,操作不方便,影响使用功能;卧室内开关可能影响衣柜的正常放置,高度1.3m考虑到儿童操作。
9.4.3  插座安装
1  验收内容:插座型号、接线、高度。
2  质量要求:
1)低于1.8m以下须为安全型插座,触电危险的插座(洗衣机、电加热)为开关断开相线型;
2)单相左零右火上接地,PE线不得串接;
3)插座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潮湿场所为防溅型高度不低于1.5m;同一室内的插座高度一致。
3  检查方法:
1)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核查插座型号是否符合要求;
2)用单个螺丝刀试插能否进入插座,核查安全门是否有效;
3)通电后用插座相位检测仪检查接线是否正确;
4)打开看PE线连接是否串接。
4  检查数量:抽查一个房间,做出已查标记。
条文说明
9.4.3  高度低于1.8m的插座国家规范规定为安全型插座,主要是考虑儿童意外伤害,市场中部分价低质次的插座下面不带安全保护门,部分即使有安全保护门仍形同虚设,安全功能缺少保证。
9.4.4  导线连接
1 验收内容:接线可靠、绝缘处理。
2 质量要求:单股导线连接采用标准绕接、搪锡和双层绝缘处理;或用质量合格的压线帽顺直插入、塞满、压接牢固。
3 检验方法:打开导线连接处(有接头的86盒),检查导线连接可靠性。
4 检查数量:每户抽一处,做出已查标记。
条文说明
9.4.4  导线连接可靠是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常因为 “虚”接造成电气火灾和影响正使用。单股BV导线连接为有两种做法,一是绕接搪锡后用塑料带、黑胶布双层胶带绝缘处理;这种做法连接电阻小,避免锈蚀和松动、抗腐蚀和耐久性好,优先使用;详细做法参见《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压线帽压接,市场上压线帽质量参差不齐,注意选用,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为顺直插入、填充塞满后压接,绕接后压接方法有误。
9.4.5  等电位联结
1  验收内容:端子排厚度、与洗浴间内的插座PE连接、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2  质量要求: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联结卫生间范围内的建筑物钢筋(结构施工时已连成一体用扁钢引出)和插座PE线;端子排厚度是否符合4mm要求,扁钢与铜排搭接时钢表面搪锡或导电膏。
3  检查方法:对照规范和图纸检查;打开观察扁钢、插座PE是否联结;尺量检查铜排厚度是否符合要求,与扁钢接触面是否防止电化学腐蚀处理。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9.4.5  由于人在洗浴过程中的人体电阻下降,为防止出现电击事故在卫生间范围内将建筑物钢筋、插座PE线等金属联结,以减小接触电压对人体的伤害。
10  公共部位及其他
10.1  楼(电)梯间
10.1.1  楼梯梯段及楼梯平台
1  验收内容:楼梯梯段及楼梯平台的净宽尺寸。
2  质量要求: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以下住宅,一边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m。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应小于1.20m。
3  检查方法: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量测。
4  检查数量:梯段净宽按每个梯段不少于1处。楼梯平台净宽按每层楼梯平台不少于1处。
条文说明
10.1.1  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7.1条、第6.7.2条制定。楼梯梯段净宽是指墙面至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它主要是根据使用要求、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按不少于两股人流考虑时,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对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要求放宽为不小于1.00m
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度,并不应小于1.2m,使搬运家具等大型物件时不受影响。
详见图10.1.1所示:

图10.1.1
10.1.2  楼层梯段踏步                             
1  验收内容:相邻踏步高差。
2  质量要求: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量测。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0.1.2  本条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29-2002)的有关规定一致。
10.1.3  楼梯护栏
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方法应符合本规程7.2.2条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每个梯段各不少于1处。
10.1.4  过道及梯段高度
1  验收内容:过道及梯段的净高。
2  质量要求: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和公共过道的净高不应小于2m,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3  检查方法: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量测。
4  检查数量:每层楼梯间、平台均不少于1处,底层公共过道按10延长米检查1处;检查楼梯梯段净高时,每个梯段不少于1处。
条文说明
10.1.4  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7.5条制定。为保证人行进时不碰头和产生压抑感,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平台面(人行通道)净高不应小于2m;踏步前缘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不宜小于2.20m。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详见图10.1.4所示:

图10.1.4
10.2  外墙
10.2.1  外墙墙面
    1  验收内容:外墙的饰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外墙墙面和窗角不应有受力裂缝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
3  检查方法:在距外墙2m处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按公共部位划分的检查单元,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0.2.1  本条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4.2.5条内容基本一致,但补充提出了外墙面粉刷有无裂缝的检查办法。
    由于材料收缩等原因造成的墙面龟裂目前仍无根本控制措施,难以彻底根治,验收时控制不应有受力裂缝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
10.2.2  变形缝
1  验收内容:变形缝盖板固定方式及表面材料
2  质量要求:变形缝固定方式应保证其使用功能及饰面完整性,建筑物立面变形缝盖板材料无锈蚀、破损现象,盖板收口固定牢固,密封严密。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0.2.2  变形缝检查应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验收记录填写于缝两侧外墙检查单元中的一个。
10.3  地下室
本节适用于与住户相关联的地下室、车库的分户验收,不适用于地下汽车库等大空间地下室的验收,地下室地面按照室内地面进行验收。
10.3.1  地下室防水
    1  验收内容:地下室墙面、地面及天棚渗漏情况。
2  质量要求:地下室防水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不低于2级。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0.3.1  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第3.0.1条制定。
对防水等级为1级的地下工程,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防水等级为2级的房屋建筑地下室,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且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含顶板、墙面、地面)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防水等级为3级的地下工程,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漏水点,不应有线流和漏泥砂,且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另外,很多地下室因通风条件不好,而施工单位采取同地上结构相同的办法在地下室墙面批普通腻子、刷普通涂料,从而导致墙面霉变和涂料起皮、脱落等现象,这里提出地下室墙面宜批防水腻子,并涂刷防水涂料。
10.3.2  地下室通道
1  验收内容:通道净高。
2  质量要求:地下室通道的净高不应小于2m。
3  检查方法: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量测。
4  检查数量:走道净高按10延长米检查1处,但不少于3处。
条文说明
10.3.2  地下室、辅助用房、走道等空间带有共同性,规定最低处不应小于2.0m的净高是考虑到人体站立和通行必要的高度和一定的视距。但每家的小储藏室门可做适当放宽。

10.4  其他
10.4.1  烟道、透气孔
1  验收内容:烟道安装及附件。
2  质量要求:烟道表面无开裂;烟道口安装止回阀并悬挂出厂合格标识,止回阀阀板摆动灵活,关闭位置准确;烟道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600mm且不低于女儿墙的高度,退层平台上的烟道应超过跃层外开门窗的上口。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量测。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4.2  通风道
1  验收内容:通风道设置。
2  质量要求:厨房间及无外窗的卫生间应预留通风设施的位置及排风机的位置和电源;通风道伸出屋面的高度应符合本规程10.4.1条的规定。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量测。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4.3  空调洞口
1  验收内容:空调洞口位置、坡度等。
2  质量要求:空调洞口不允许切断受力主筋,留设位置、坡向准确;空调洞内侧应粉刷并加设套管。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量测。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0.4.1~10.4.3  考虑烟道、透气孔、通风道的合理使用及防止住户安装空调时临时打洞,规定了相应做法并提出了验收的基本要求。其中,烟道止回阀要求悬挂出厂合格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止回阀是否合格,参照的技术标准)。考虑到顶层带跃层房型的正常使用要求,对该类屋面的烟道、透气孔、通风道提高了出屋面的高度要求。
10.4.4  建筑节能
1  验收内容:热工性能。
2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方法:检查《热工性能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32/J19-2006)第8.0.3条的规定进行抽检。
条文说明
10.4.4  江苏省是一个经济大省,也是一个耗能大省,人多地少,又是一个资源和能源比较匮乏的省份,80%的能源要依靠省外;江苏省人口密度全国最大,矿产性资源全国最少,人均环境容量全国最小,全省在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的中期,城市化的加速期和经济国际化的提升期,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以及能源供应紧张等问题十分突出,这些将极有可能成为制约今后江苏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是节约能源的重要途径。
住户十分关心建筑节能问题,但在分户验收时节能材料均已隐蔽,为使住户了解建筑节能情况,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32/J19-2006)第8章规定,民能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热工性能现场抽检。故本条规定查验热工性能现场抽检报告,向住户做个交待。
10.4.5  室内环境
1  验收内容:室内空气。
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3  检查方法:检查《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进行抽检。
条文说明
10.4.5室内环境是广大住户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以后,不再以温饱为第一需求,而要提高生活质量。室内环境问题不仅受到政府的重视,更受到住户的重视,国家于2001年就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对室内环境提出了要求,但室内环境的验收不可能分户进行验收,故规定分户验收时检查《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10.4.6  智能建筑
1  验收内容:智能建筑。
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3  检查方法:检查专业检测机构《系统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4.6  智能建筑没有受到广大住户关心,在编制本标准时,专家也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智能建筑不普遍,仅是配管、媒体箱预留,安装调试均由营运商进行,并未涉及所有住户。另一种意见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房的水准也在不断提高,作为一个标准,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同时也要引导参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标准,有些开发商在对住宅区商品房的宣传时,说小区是智能建筑,实际上没有依据,对于这些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对智能系统进行检测,以保证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由于智能建筑工程是系统工程,不可能在分户验收时对每一户检测,抽样检测代表了工程质量状况,因此,分户验收时规定检查智能建筑《系统检测报告》。
11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1.0.1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建造师、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技术人员等进行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条文说明
11.0.1  明确了住宅分户验收的组织者及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强调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参加验收。条文提出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应参加分户验收的要求,其目的是希望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通过参加部分分户验收工作,重视该项工作并及时了解所承建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对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公司派员参加有利于以后物业的管理和维修。
11.0.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  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并依据本规程第3.0.2条要求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  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录A),每户验收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识牌》(附录D);
3  分户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分户或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检查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标注并记录。并按本规程第3.0.8条进行处理。4  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条文说明
11.0.2 本条文提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1 分户验收前不做准备工作,到现场后将无法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完善签字手续。验收合格的每一户应将有验收人员签名的分户验收标识牌置于户内显著位置,以告知竣工验收人员及住户,该户已验收合格。明确了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分户验收的责任人以及今后的保修联系方式,这样做直观、直接,同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如实反映情况,能经得起住户的检查。
3 分户验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记录、现场标注,处理后再行验收,当出现3.0.8条第3种情况时,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
4 单位工程所含分户验收内容均验收后,参加分户验收的各单位应签章形成汇总记录,证明该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分户验收。
11.0.3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条文说明
11.0.3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重要条件之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在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时应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未进行分户验收或不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单位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11.0.4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核查分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条文说明
11.0.4 根据本《规程》规定,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时,将增加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复核检查的工作内容。该工作是切实保障分户验收工作在施工现场有效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一定户数及公共部位单元分户验收情况的复核,一些验收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工程将会被终止验收。被抽取进行复核的分户及检查单元,验收小组应根据《规程》要求重新进行一次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对复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复核数量各地方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做具体规定。核查分户验收标记,主要是本规程要求的标记。
11.0.5  住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保存,供有关部门和住户查阅。
条文说明
11.0.5  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交付时建设单位较以往应增加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提交给住户,建筑产品如同其他产品,合格后应出具合格证书,这更强调了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的重要性、公开性,合格证的出具要有依据,这便是通过分户验收。需要明确的是,合格的工程不是没有一点缺陷的工程,按本规程第3.0.8条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的工程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这与严格执行标准并不矛盾,政府主要控制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任何工程只要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得进行验收。

附录A-1
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记录

普通水泥楼地面

1、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第4.1.1条

 

2、外观质量

第4.1.2条

3、表面平整度及水平度

第4.1.3条

房间号

 

 

 

 

 

 

 

 

平整度

 

 

 

 

 

 

 

 

 

 

 

 

 

 

 

 

水平度

 

 

 

 

 

 

 

 

 

 

 

 

 

 

 

 

 

板块楼地面面层

1、外观质量

第4.2.1条

 

2、板块楼地面面层粘贴

第4.2.2条

 

室内楼梯

室内楼梯栏杆

第4.3.1条

 

室内楼梯尺寸

第4.3.2条

 

室内墙面

1、室内墙面

第5.1.1条

 

2、室内墙面细部

第5.1.2条

3、室内墙面面层

第5.1.3条

 

室内顶棚

1、室内顶棚粘结

第5.2.1条

 

2、顶棚抹灰观感

第5.2.2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建造师: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注:房间号按附录A-2中附图标注
附录A-2
室内空间尺寸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2、顶棚抹灰观感

第5.2.2条

 

房间
编号

净高推算值(mm)

长宽推算值(mm)

实测值(mm)

计算值(mm)

净高

 

净开间

 

H

L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最大
偏差

极差

最大
偏差

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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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p;a, mp;a, mp;a, mp;a, mp;a, mp;n, bsp;

 

 

 

 

 

 

 

 

 

 

 

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示意图

 

 

套型示意图贴图区,标注房间编号。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建造师: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附录A-3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记录

 

 

1、木门窗材质

第7.1.1条

 

2、木门窗制作

第7.1.2条

3、金属、塑料门窗制作

第7.1.3条

型材壁厚

 

 

 

 

 

4、门窗开启性能

第7.1.4条

开关力(N)窗型:

开关力(N)窗型:

 

 

 

 

 

 

 

 

 

 

 

 

5、门窗框安装

第7.1.5条

 

6、门窗配件

第7.1.6条

 

7、门窗密封、排水

第7.1.7、7.1.8条

 

8、进户门质量

第7.1.9

 





1、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

第7.2.1条

 

3、护栏和扶手尺寸

第7.2.2条

 

隔断

隔断的交接与配件

第7.3.1、7.3.2条

 

 

 

玻璃

1、玻璃的品种

第7.4.1条

 

2、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

第7.4.2条

 

3、栏杆玻璃安装的安全措施

第7.4.3条

 

4、玻璃观感质量

第7.4.4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建造师: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附录A-4
防水工程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记录

外墙防水

外墙渗漏检查

第8.1条

 

淋水试验情况

 

外门、窗防水

1、现场抽检报告

合格

 

2、淋水试验

不渗漏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

1、厨卫间地面防水

第8.3.1条

 

2、开放式阳(露)台地面防水

第8.3.2条

 

屋面防水

屋面防水功能

第8.4.节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建造师: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附录A-5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记录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第9.1.1条

 

2、功能试验

第9.1.2条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排水管道安装

第9.2.1条

 

2、排水管道配件安装

第9.2.2条

 

3、排水管道系统功能试验

第9.2.3条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管道及管配件安装

第9.3.1条

 

2、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

第9.3.2条

 

3、分、集水器

第9.3.3条

 

4、散热器及辅助设备

第9.3.4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建造师: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附录A-6
电气安装工程及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户号)

 

 

现场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记录

电气工程

1、配电箱安装

第9.4.1条

9.4.1
9.4.2
9.4.3
9.4.4

 

2、开关安装

第9.4.2条

3、插座安装

第9.4.3条

 

4、导线连接

第9.4.4条

 

5、等电位联结

第9.4.5条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建造师: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附录A-7
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附录C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1  宜选择镀锌钢管或PPR管等具有较好刚度的材料制作引水和淋水管件,引水管从被淋水层次上一层户内外窗引出,并做有效固定和保证淋水管不变形(每2米设置不少于1个引水管或固定管);
2  淋水管管径宜为15~20mm,距窗(墙)表面距离宜为100~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左右,孔径4~5mm,孔间距100~15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下最大量或采用增压泵增压取水,确保在外窗(墙)表面形成水幕(图附录C);
3  淋水1小时后拆除至下一个淋水层,并观察记录该淋水带范围内外窗(墙)及周边的渗漏情况。

图附录C  外门窗(墙)淋水示意图

附录D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识牌

注:1、该标识牌置于室内醒目位置。
    2、如存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又无法整改的缺陷在备注栏中说明。

附录E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